對一件事的看法不等於這個人的全部

pingooo: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看,我只會把文章當作格主對一件事的個人意見,人是複雜的,對一件事的看法[不等於]這個人的全部;如果台灣的 open source 界對你會有這種不能講真心話的同儕壓力,真是 open source 的悲哀。也是不尊重個人意見的表現。

via.

這個 Blog 不怎麼有名,至今也沒發生什麼大事情。不過不讓我在這裡暢所欲言的阻力的確是這個。回去翻翻那些我寫的欲言又止的文章吧。

如果台灣所有人都有葉平教授的胸襟就好了 —— 反過來說,如果部落格無法成為理想的公民媒體與民主深化的力量,大概就是因為這個。

漫畫《死亡預告》

死亡預告》是一部前幾個星期在看的漫畫。它的背景是:國家為了使國民體認生命的價值,進而增進國家的繁榮所以實施了《國家繁榮法》,每個人在進入小學時接受國繁預防接種,其中 0.1% 的疫苗混入了奈米膠囊。膠囊在該國民 18-24 歲之間會破裂而奪去死者的生命。在死亡前 24 小時,死者會收到區公所的配送員送來的「死亡預告證」,簡稱逝紙。

每個章節紀錄了一名「國繁死」死者的過程。故事環繞在死者,和死者週邊的親人、朋友會如何接受與轉化這個事實。有些死者會在生命的最後 24 小時去尋仇,有些則是會做一些過去來不及做的事情,彌補一些來不及處理的關係。「國繁死」是一個值得尊敬的事;「國繁思想」必須要維護,反對國繁的人會被指為「思想頹廢者」,會被國繁警察逮捕,甚至是被注入膠囊。漫畫也描述了國繁制度的歷史背景,與許多人們對這個制度的掙扎和抵抗,以及接受。

對我來說,這個作品是很震撼的。如果有一個制度必須殺掉千分之一的國民以維繫國家的繁榮,它是怎麼產生的?更震撼的是,它是怎麼被社會接受的?它如何型塑社會,使它所代表的觀點與理念變成社會整體的價值觀,甚至是文化、「民族性」?

雖說故事的背景牽涉到了一個可以在人體中存活幾十年然後準時破裂的奈米裝置,但我實在不知這部作品是否屬於科幻。而故事描述的社會如此熟悉,卻又如此扭曲,如同科幻或是其他另類歷史的作品一樣。

我試著憋住呼吸,保持看完連載進度的勇氣。若不能接受那樣的時代,或許也無力忍受現實。

關於廢死刑

我之前都只在 ptt2 上面寫這個,掙扎了很久很久是不是該在 blog 上寫出來。現在我還是寫了:

我贊成廢除死刑,而且我非常不爽國宅的這篇文章

實際上,我的痛心、遺憾與悲哀遠大於對這篇文章搬弄是非方式的憤怒。朱學恆,學長,我們敬重且資歷受到肯定的領導人物,竟然可以用這種方式來立論自己贊成死刑的原因,還拿自己的辯論社團經歷背書

  • 什麼時候這種立論方式可以拿來當辯論講稿上台了?
  • 什麼時候貼恐怖新聞可以拿來當作「執行死刑才能補償家屬」的立論了?
  • 什麼時候引用民調數字可以拿來 justify 一個政策?
  • 什麼時候,「受害者的人權」變成一定要藉由剝奪另一個人的人權才能彰顯?人權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一個想要努力改變世界的人,竟然會拿出民調來當作立論基礎,這不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嗎?即便不討論民調是否準確,你怎麼能說某件事情是對的,因為民意認為它是對的?民意都認為新台灣之子腦袋有問題,所以我們要開放蓄奴嗎?民意都認為同性戀很噁心,所以我們要建集中營把他們關起來嗎?鄉民都認為自己有 30 公分,所以…(抱歉,這個是搞笑)

我沒有力氣整理我的立論到 blog 上。我甚至可以大方承認我的思路一定不夠完整,絕對有你可以攻擊的地方。我也不會拿我在辯論圈的淺顯資歷來做什麼背書。但我絕對不會用這種選舉文宣式的文章來包裹我的立論。用這種方式來煽動鄉民是不對的,也是對大家的智慧與思辨能力的侮辱。我不知道,人竟然要用這種方式來操作自己的號召力。

我要感謝一個同學在 BBS 上(還有半夜兩點開 Skype 來煩我)只為了想要釐清我們彼此的思路(我們分別站在正反方)。我最後認為,死刑存廢的立論,最後會約化到「法律與社會制度存在的目的」的哲學問題,而我沒有那個層次的知識可以分析。

另外謝謝龜趣來嘻的 Portnoy,我不認識他,但他在《部落格宣言》論壇的這段發言,讓我覺得「管他去死,部落格就是要這樣用的」,所以這篇文章就出現了。

如果你還是願意繼續擁護國宅的每一個立場的話,請自便,但是請每次用你的智慧與價值觀衡量你要擁護的是什麼。不要侮辱你自己。另外,這篇文章開放回應,但請言之有物。

品德教育之於學生自治

最近看到教育部推動「有品運動」的新聞,勾起了我之前涉入校內學生運動時的一些想法… (是的,我一直不太想要明目張膽的說我有參一腳最近幾年和學校的紛爭,不過依照大學法學校現在沒有理由不發畢業證書給我,so …)

其實最核心且明顯的問題是,大學有訓練學生的品德涵養的責任嗎?

我一直覺得這是一種兩個文化價值觀的衝突,一個是傳統師生關係的「師道」,另一個就是單純的「契約關係」。畢竟這一切都關於雙方的權利義務。想像一個學校對學生有類似父母的那種道德責任的世界

  • 學校對學生的行為負連帶責任,甚至是無過失責任。
    • 你在學校圍牆外惹惱鄰居,學校幫你先道歉再回來關起門來處理?
    • 就算是偷竊等公訴罪,學校都能拿校內獎懲制度來給別人「交代」,這樣橋事情?
  • 學校和學生的關係是上對下,學校有塑造學生道德人格的責任。
    • 學生的個人性被削弱,學生不是具有完整公民權的自然人,學生自治這個概念在此框架下毫無立場與意義。
    • 行政單位在選課、宿舍問題的擺爛也是「訓練學生待人處世的道理」。

所以獎懲制度真的是獎懲,不是公約。所以管理宿舍的生活輔導組的業務真的是輔導學生,不是服務學生。

我以為全台灣只剩下 NCU 這種幼稚園大學才會有對大學教育抱持這種理念的教員,沒想到連教育部長也這樣想呀。如果你是和對方權利相等的人,你可以在議會裡面和他們平起平坐,bargain 雙方的權責。那如果你不是人,那… 或許有天「人」會規定你戴上六芒星,把你關進集中營,那你也不能說什麼。或者是,你得跟著一個演講說著「I have a dream」的牧師上街遊行,但我不知道這個人存不存在。

PS 幼稚園大學是龍應台女士當年在學校擔任教授時所寫的文章。過了這麼久,還是有種倍感親切的感覺。真是令人不勝唏噓。

Rigged Game

“Of course the game is rigged. Don’t let that stop you — if you don’t play, you can’t win.”

– Robert Heinlein

I don’t actually like this quote, yet I’d put this quote on my Facebook profile ever since I created it. It reminds me not to walk away even how painfully to me “the game” goes. It reminds me all the games I’d lost just because I refuse to participate.

Indeed, all the games are rigged in some way, because none of the rule implied, nor explicitly stated, are true. Rule of life is never defined as clearly as RFC,  Programming Specs, or W3C recommendations, so why bother implement them.

By the way, this post has a sequel, but I’d decided to keep it to myself (Ask me in person if you really want to know, and you don’t mind me whining).

這篇文章也有續集,但是不是我又有學長姐離開了。I don’t want to write it down since I will keep myself in the mood if I do. 可能寫個英文版吧。

Just suck it up. I’ll try. And maybe I would play these games well, someday.

Tim

Sexism

我說過的最性別偏見的話是,對著女生說「這樣的話,那不要讀書/工作趕快嫁給男朋友吧。」如果有冒犯到在這裡鄭重道歉 ….

不過,這句話會在我心裡留下深刻印象的過程,是在和家人討論我的職涯規劃的時候。原文是「男生只能一輩子拼事業,死了人上天堂錢留銀行;女生可以去拼事業,但是事業拼不起來也可以結婚。」令我非常訝異的是,當時在座的女性每個人都是一副完全同意的樣子。

這些人在我考量職涯的重要性當然就被降級啦。可是想想我怎麼能變成他們開這種玩笑….

And also maybe this is something that falls into “it’s sad but it’s true.” It’s just that I refuse to believe.